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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严查九大类交通违法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7-05-15 14:44:21 ] 字体: 【大】 【中】 【小】

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即日起至年底,在全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城市道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下“3321”类交通违法行为。

酒驾、醉驾、毒驾“三驾”类违法行为: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营运机动车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的。

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三乱”类违法行为:违反规定停放车辆;不按规定变更车道、掉头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遇交通阻塞或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缓慢通行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占用对面车道或穿插等候车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闯红灯、闯禁行“两闯”类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通行的,工程运输车不按核准时间路线通行的;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

机动车不礼让类违法行为: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未停车让行的;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整治行动开始后,交管部门将开展志愿劝导、直播违法和交通违法大讲堂、大讨论等,曝光整治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搭建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落实奖励措施,鼓励支持群众举报交通违法。

省公安厅交管局确定每月第三周为全省集中统一行动周(5月15日-21日、6月19日-25日、7月17日-23日、8月21日-27日、9月18日-24日、10月16日-22日、11月20日-26日、12月18日-24日),共组织8次统一行动。(记者孙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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