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大队查获一起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危险品车辆的违法
记者:刘国宁
为全力做好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纵深推进道路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高速交警阜平大队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6月3日,大队民警在沧榆高速阜平西收费站依法查处一起驾驶证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5时40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在阜平西收费站开展日常勤务时,对一号牌为皖L66519的危化品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要求驾驶员薛某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薛某某刚开始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民警经过进一步的沟通劝解,薛某某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经核查,该车载运货物为苯胺,属于第六类危险化学品,薛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最终薛某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薛某某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与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薛某进行处罚,并约谈相关危化品车辆运输企业。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遵法守规,文明出行。切不可心存侥幸,聪明反比聪明误。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树立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拒绝交通违法,警民联手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当日下午15时40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在阜平西收费站开展日常勤务时,对一号牌为皖L66519的危化品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要求驾驶员薛某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薛某某刚开始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民警经过进一步的沟通劝解,薛某某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经核查,该车载运货物为苯胺,属于第六类危险化学品,薛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最终薛某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薛某某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与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薛某进行处罚,并约谈相关危化品车辆运输企业。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遵法守规,文明出行。切不可心存侥幸,聪明反比聪明误。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树立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拒绝交通违法,警民联手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